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有關公開環境信息和強化社會監督精神,現將《大亞灣核電基地新建應急指揮中心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有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大亞灣核電基地新建應急指揮中心位于深圳市大鵬新區大亞灣核電基地內,建設1幢三層應急指揮中心綜合樓(總建筑面積2527.74m2),主要包括主樓和1間應急柴油發電機房(1臺柴油機)等配套設施,是基地內核電站的配套工程,是大亞灣核電基地應急響應期間指揮和協調核電基地內一切核應急響應行動的場所,應急指揮中心為6臺機組公用。
項目正常運行期間,應急指揮中心樓內主要是工作人員的辦公場所,以及開展柴油發電機的定期維護保養,不進行工程項目或其他產品的生產,對環境產生的影響主要是柴油機排放的廢氣、噪聲和含油固體廢物,通風風機設備噪聲,以及工作人員產生的生活廢水和生活垃圾。
(2)建設過程及環境保護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19年1年完成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編制,并于2019年9月12日取得生態環境部的批復(環審[2019]125號),項目于2021年10月15日開工建設,并于2024年3月工程竣工,在2024年4月8日進入試運行階段,項目從立項至試運行期間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3)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12959萬元,環保投資597萬元。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的范圍包括應急指揮中心柴油機開機運行時對環境產生的廢氣、噪聲和固體廢物影響,工作人員日常辦公產生的生活污水接管達標情況,以及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和環境風險防范設施,和相應的環境管理等內容。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項目實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主要變動內容是應急指揮中心樓建筑面積從設計階段的3588m2減少至2527.74m2,從配置2臺應急柴油發電機減少至配置1臺應急柴油機,生活水池有效容積從60m2減小至21m3,抗滲水池有效容積從11m3減小至4.5m3,從2座45m3的儲油罐和2個1m3的日用儲油箱減少至1座15m3的儲油罐和1個1m3的日用儲油箱。從柴油發電機燃油煙氣通過排煙管道引至屋頂排放變化為排放口距離地面約6m排放。結合NNSA-HAJ-0001-2017《核動力廠場內應急設施設計準測》以及2017年1月13日原環境保護部部長信箱“關于GB16297-1996的適用范圍的回復等內容,調查核實并分析了變動原因,對照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 〕 688 號)的要求,本項目建設過程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氣污染防治和處置設施
本項目柴油發電機煙囪與通風系統新風口位于同一建筑物不同方向,相隔距離較遠,對新風口影響小。柴油發電機燃油煙氣通過排煙管道引至室外高空排放。
(2)廢水污染防治和處置設施
本項目工作人員的生活污水接管進入核電基地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排入海域;另外建設于主樓室外地下的集水池(抗滲水池),有效容積4.5m3時,平時不接納污水,事故應急情況下抗滲水池接收一樓的洗消廢水。
(3)噪聲污染防治和處置設施
設備選用低噪聲設備,對柴油發電機組、風機等高噪聲源采用設置基礎減振、設置柔性連接等措施降低噪聲。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和處置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員工的生活垃圾、柴油機運行期間產生的少量含油危險廢物。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危險廢物則交由有危廢處理資質公司進行處理。
(5)其他環境保護設施和風險防范設施建設情況
本項目新風凈化系統,用于在核電站發生事故時,對室外新風及回風進行碘吸附凈化處理。碘吸附過濾箱體設置預過濾器、高效空氣粒子過濾器、電加熱器、碘吸附器(兩級)、后置高效過濾器。新風入口設置一套氣溶膠、碘、惰性氣體監測通道。
應急指揮中心出入口配備實時氣溶膠及碘放射性監測設備,具備報警功能;布置個人劑量數據庫服務器,保證指揮部人員可以實時查詢和管理個人劑量數據。在應急中心周邊設置環境監測設備。
燃油儲罐采取地下布置,周圍設置消防器材。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運行效果
(2)污染防治和處置設施處理效果
本項目應急指揮中心柴油發電機運行產生的廢氣在排放口下風向各監控點的二氧化硫濃度監測結果小于檢出限7×10-3~9×10-3 mg/m3之間,氮氧化物濃度監測結果在7×10-3~0.058mg/m3,顆粒物濃度監測結果在小于檢出限0.168~0.193 mg/m3之間。另外,根據現場排氣筒設置情況,在排放口旁檢修平臺處也布設1個點位作為參考,二氧化硫濃度監測結果在小于檢出限7×10-3~9×10-3 mg/m3之間,氮氧化物濃度監測結果在0.017~0.027 mg/m3,顆粒物濃度監測結果在小于檢出限0.168~0.174 mg/m3之間。
本項目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在接管井處水質指標監測結果pH在7.2~7.4之間,化學需氧量濃度在59~132mg/L之間,五日生化需氧量濃度在23.8~46.6mg/L之間,氨氮濃度在18.5~24.4mg/L之間,懸浮物濃度的在36~77mg/L之間,總磷濃度在1.43~2.04mg/L之間。
本項目應急指揮中心柴油發電機運行期間在核電基地邊界處晝間噪聲在48~63dB(A)之間,夜間噪聲在37~51dB(A)之間。
五、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廢氣排放監測結果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周界外濃度最高點的監控濃度限值要求,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參照2017年1月13日原環境保護部部長信箱“關于GB16297-1996的適用范圍的回復”,本項目單臺柴油發電機組日常運行和核電廠事故情況下廢氣排放濃度可以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標準要求。
本項目生活污水監測結果可以滿足環評及地方標準的要求,可以接入核電基地污水處理站進一步處理。另外,污水站正常運行期間出水監測指標均可以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限值的要求,排放進入海水,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本項目柴油發電機設備通過加裝減震墊等措施進行隔聲處理;加強噪聲設備的維護管理。經過以上措施后,項目廠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本項目固體廢物得到及時、妥善的處理和處置,不會對環境造成危害。
六、驗收建議和后續要求
(1)加強柴油機間風機運維管理,降低噪聲影響。
(2)后期按照基地管理要求,將應急中心的環境風險納入《大亞灣核電基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CTSEMP070)中,并做好應急演練。
七、驗收結論
大亞灣核電基地新建應急指揮中心項目履行了環保手續,已按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建成環境保護設施且滿足“三同時”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以及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項目建設過程不屬于重大變動需要重新申報環評的情形,對地方生態環境監督主管部門提出的檢查要求已做出了全面整改,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符合相關技術規范,驗收組同意該項目通過竣工環保驗收。
八、征求公眾意見相關事項
為了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接受公眾監督,現將該項目環保驗收監測情況于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0月10日在網站上公示,有效期為二十個工作日,公眾可在有效期內將意見、建議反饋為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接受公眾來電、來信、來訪等多種形式反映問題。
建設單位:廣東核電合營有限公司、嶺澳核電有限公司、嶺東核電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大鵬新區大亞灣核電基地
聯系電話:18902311606